据科技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企业尚未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技术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其中,99%的企业从未申请过专利,绝大多数企业缺乏自主技术,特别是自主核心技术。大中型企业的研发投入只占销售收入的0.7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只有0.56%,大大低于发达国家5%的平均水平。大中型企业中,3/4的企业没有研发机构,2/3的企业没有技术研发活动,60%以上的企业没有自主品牌。由此看来,通过自主创新带动企业转型已经成为我国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目标的当务之急。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推动“技术创新引导工程”深入实施,引导广大企业走创新发展的道路,国家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委开展的此次遴选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入选企业不仅必须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市场地位和较强的竞争力,还必须具备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创新的企业发展战略和文化。试点企业的选择是根据科技部、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三部门确定的试点企业条件,在地方和部门的推荐和优选的基础上产生的。

    科技部副部长李学勇表示,通过试点工作,将带动一大批企业在竞争中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加快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了给企业自主创新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三部门将从各自职能出发,有针对性地对试点企业予以支持。负责此次评选材料汇总的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汤富强认为,试点工作要总结提炼不同类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经验和做法,选择一批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企业,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

相关链接:
    国科发政字〔2006〕110号《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
    国科发政字〔2006〕313号《关于确定一批企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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